2022-02-22 10:11:38|已瀏覽:164次

按企業產權的組織形式劃分(3個)
1. 單個業主制企業,一個產權所有者自己出資、經營,收入歸己,風險由自己承擔的企業 。
2. 合伙制企業
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訂立契約,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同對企業債務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的經濟組織。
3. 公司制企業
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能獨立對自己經營的財產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以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按實體的集約程度劃分(4個)
(即按構成最終實體數量的多少和形式)
1.單一企業
(1)概念:指由一個工廠或一個商店構成的企業。
(2)特征:經營范圍和產品線往往比較狹窄,規模小,專業化程度高。
(3)優點:可以組織大批量生產;勞動生產率高,有利于降低成本。
(4)缺點:品種單一,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能力差。
(5)性質:具有法人地位,獨立承擔財產和經營責任。
2.多元企業
(1)概念:指由兩個以上的工廠和商店組成的企業。
(2)形式與特點:縱向聯合,橫向聯合,一般比單一企業規模大些。
(3)優點:能擴大經營范圍或增寬產品線,使企業資源的利用度提高,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增強,降低經營風險。
(4)缺點:增加了管理難度,提高產品質量任務艱巨。
3.經濟聯合體
(1)概念:它是松散的、相對穩定的經濟聯合組織。
(2)特點:
①原則:本著自愿、互利、效益共享原則,在生產、科研、技術、設備、勞動力、物資及銷售等方面彼此聯合;
②方式:契約;
③各成員之間按等價有償原則進行產品配套、物資協作以及技術轉讓等生產經營活動
4. 企業集團<
(1)概念:企業集團是在經濟聯合的基礎上組建起來的、具有較緊密聯系的企業群體組織,其核心是技術、經濟和資金實力較雄厚的集團公司。
(2)主要特點:企業集團是以資產為紐帶聯結起來的若干獨立企業法人所組成的集合體,是獨立核算企業的復合型組織;
集團成員可分為核心層、緊密層、松散層的多層次結構,在經營上共擔風險,在利益上共負盈虧;
集團核心一般為實力較強的大型企業,且成員眾多,優勢互補,因而經營范圍廣泛,產品線較寬并向多樣化發展,企業對市場需求變化的應變能力較強;但投資多且分散,管理工作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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